很多家属在亲人被刑事拘留后,最关心一个问题:我什么时候能去见面?甚至有人会直接跑去看守所询问。其实,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,家属都是不能会见当事人的。
1️⃣判决生效前——家属不能会见
在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判阶段,法律明确规定:家属不能会见。这是为了防止串供、毁灭证据,保障案件顺利进行。在这个阶段,唯一可以会见当事人的人是律师。
2️⃣ 案件开庭时——可以旁听见到本人
案件公开审理时,家属可以申请去法庭旁听,这样能在法庭上看到当事人。但要注意,旁听时不能交谈、传递物品,庭审结束后原则上也不能直接说话。如果想在庭后沟通,可以通过律师向法官申请。
3️⃣判决生效后——家属可以正式会见
法院判决生效后,当事人被交付到监狱或看守所服刑,家属即可申请会见。(一)在监狱服刑:一般需入监满一个月后家属才能探望,每月1-2次,每次通常不超过30分钟,家属人数不超过3人;部分地区支持远程视频会见,可到户籍地司法局咨询。(二)在看守所服刑(适用于刑期较短的情况):每月1-2次,每次不超过1小时,家属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。
💡虽然不能见面,但家属可以做以下几件实事:
1.及时委托律师:只有律师能进看守所会见,了解案情、传递关怀、提供法律帮助。
2.转达口信与关心:有需要告诉当事人的话,可以提前告知律师,由律师代为转达。
3.接济衣物与生活费:按规定为当事人存些换洗衣物和零用钱,改善其在看守所内的生活条件。
4.申请取保候审:如果案件情节较轻、符合取保条件,律师可以协助申请取保候审。一旦获批,当事人就可以提前出来和家人团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