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常有人问:取保出来半年、一年也没来找过我,是不是就安全没事了?今天给大家讲讲,分两种情况来看:
第一种,取保超过半年但还没动静。注意,这个时候其实还没到取保候审最长一年的期限,案子还在继续侦查,是有可能重新批捕的。就在前几天,有个诈骗案件的当事人,取保都快一年了,本以为没事了,结果突然被检察院批准逮捕,家属这才紧急找到我们。所以建议你在这期间不要掉以轻心,要定期关注案件进展,提前做好心理和法律两方面的准备。
第二种,取保超过一年。到了这个时间点,一般公安机关会依法解除取保,退还保证金,但案子并不会因此消失,而是继续挂着——这就是常说的“挂案”。不过到了这个阶段,基本上你可以该干嘛干嘛,对日常生活不会有太大的实质影响。
但说到底,想要彻底没事,必须拿到公安机关出具的“撤案证明”,才算真正了结。
可现实是,撤案非常难。为什么呢?一来,当初立案花了时间精力,如果撤了,前面工作就等于白干了,办案人员也不愿意;二来,撤案的程序要求非常严格,万一以后案件出了问题,办案人员还担心被追责。所以,如果你确实觉得自己是冤枉的,可以去主动要求公安开撤案证明,但要有心理准备——这条路很难。
最后建议:别干等,隔半年主动问一下办案单位案子什么情况;感觉冤枉,尽早找律师介入,越早越有机会;每次被传唤都要认真对待,罪名随时可能变更;如果取保多年心里一直不踏实,就直接去找公安要撤案证明。 |